人物生平
告別大銀幕,邁向更燦爛的人生
1984年的一個晚上,我當選了香港小姐。從一個平凡的少女,我變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。無論是雜誌還是報紙的封面上都有我的照片。我表演唱歌、跳舞,發表演說,主持電視節目,穿漂亮的衣服,跟香港總督這樣的大人物一起出席活動。
第二年,我開始參與電影演出,擔任了好幾次女主角。記者搶著要我的故事,攝影師要拍我的照片,大家都要請我去首映會、剪綵以及各種午宴和晚宴。我總是大家目光的焦點。
不過,我逐漸發現,這種生活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美好。我演出的電影主要都是動作片,拍攝過程十分危險。在香港的演員跟荷里活(好萊塢)的不一樣,很少用替身演員。所以,拍攝特技時我常常都要親自上陣,有一次我甚至要騎著摩托車攀越一輛汽車。我演出的很多電影都有色情和暴力的成分,有些甚至有靈異的元素。
1995年,我嫁給了一位電影導演。看上去,人人想要的東西我都有了:名譽、地位、財富,還有美滿的婚姻,但我卻感到沮喪,一點都不開心。我決定退出影壇。
童年時學到的聖經真理
那時候,我想起童年時跟耶和華見證人學到的聖經真理,那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。當時我還是個少女,每逢星期六都跟姐姐去麥約瑟叔叔的家,他會教我們和他的三個女兒聖經。他們家的氣氛非常溫馨,麥叔叔很尊重妻子,也很愛女兒。我也很喜歡跟他們一起去參加基督徒的聚會,有時也參加大會,那是一段非常快樂的時光。跟耶和華見證人在一起,我的內心感到很安寧。
跟他們的家不一樣,我的家後來變得一團
糟。爸爸的行為令媽媽很傷心,讓她情緒極度低落。在我十歲時,媽媽不再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。雖然我繼續跟耶和華見證人來往,卻沒有全心投入。我17歲時受了浸,但很快就因為自己的不良行為離開了基督徒會眾。決定回來
婚後不久,會眾的兩位長老來探訪我。他們向我解釋該怎樣做才能返回耶和華的組織,並安排了一位叫聶仙蒂的特派傳道員來幫助我。其實我當時已經對上帝沒有什麼信心了,所以我請她證明聖經的確是來自上帝的,她就給我看看聖經裡的預言怎樣獲得應驗。漸漸地,我們成了好朋友,她也邀請我重新學習聖經的基本道理,我答應了。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耶和華是一位多麼有愛心的上帝,他希望我過快樂的生活。
再次參加基督徒聚會後,我覺得跟演藝界的人相比,我更喜歡跟會眾的人來往。可是童年的經歷還是讓我難以信任別人,而且有點討厭自己。一位姊妹用聖經幫助我克服了那些感覺,我也在會眾裡找到了真朋友。
邁向更燦爛的人生
1997年,我和先生搬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荷里活(好萊塢)。在那裡,我更熱心地教導人學習聖經,幫助人從聖經的智慧得益。過去,在電影裡擔任女主角或許帶給我不少光彩,但卻比不上幫助別人所帶來的滿足感。其中一個我幫助過的人是楊雪儀。我們以前在香港認識,背景非常相似,事實上,她就是比我早一屆的香港小姐冠軍,我當選時,就是她為我加冕的。她也演過很多電影,後來成為電影製片人,跟不少有名的導演合作。2002年,我再次碰到她,那時候她也從香港搬到荷里活去。
雪儀的未婚夫因心臟病突然去世,我心裡很替她難過。她是個佛教徒,可是她的信仰卻沒辦法給她安慰。跟我一樣,她也曾經過著人人羨慕、光鮮亮麗的生活,但她卻不快樂,也不相信任何人。我開始跟她分享我從聖經學到的真理,但她一開始不接受,因為工作上的成功,她對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,覺得不需要倚靠任何神。
2003年的夏天,正在加拿大的溫哥華拍電影的雪儀打電話給我,非常興奮地告訴我,當她在開車時,被蔚藍天空和大自然的美所感動,於是她向天提出了一個問題:「我知道你是存在的,如果你是真神,請告訴我你的名字是什麼?」就在當下,她經過一個王國聚會所,看到耶和華這三個字。她認為這是上帝給她的答案,
很想盡快跟耶和華見證人見面。於是我馬上聯絡當地的朋友,幾天後,她去了溫哥華一個中文會眾的聚會。雪儀後來說:「會眾裡人人都真誠地關心我,我可以很放心地表達內心的感受。」她說的這番話令我很開心。她繼續參加會眾的聚會。2004年,她策劃的兩部電影要在中國拍攝,所以她需要回香港去。她繼續進步,我很高興看到她在2006年香港的一個大會裡受浸,獻身給耶和華。雖然她想多為耶和華服務,可是她拍攝電影的工作令她忙得無法抽身,也讓她很不快樂。
助人為樂
2009年,雪儀的情況有很大的改變。為了能全心地事奉耶和華上帝,她決定要成為全時傳福音者,並退出演藝界。可以用更多時間教人聖經,幫助人認識上帝的王國,並且用聖經的原則過更好的生活,這些都為她帶來很大的喜樂。(馬太福音24:14)
為了向香港的尼泊爾人傳道,雪儀也開始學習尼泊爾語。近年來,有越來越多尼泊爾人想學習聖經。由於他們不大會講英語和廣東話,跟本地的文化習俗差別也很大,所以他們不太受人重視,往往被人忽略。雪儀常常告訴我,用尼泊爾語傳道真的讓她很開心。有一次,她挨家逐戶傳道時遇見一個尼泊爾婦人。這位婦人聽過耶穌,卻完全不知道耶和華上帝是誰。雪儀翻開聖經,讓她看出耶穌也會向天父禱告。她知道自己可以向真神耶和華禱告,就敞開心胸,願意學習聖經真理。不久,她的先生和女兒也一起學習。(詩篇83:18;路加福音22:41,42)
那時候,我也搬回香港了。看到雪儀這麼喜歡全時傳道工作,我也問自己:「那我呢?我為什麼不跟她一樣全時為上帝服務呢?」於是我決定調整自己的生活,好能全時做傳道工作。我真的覺得,用心聽別人的感受和幫助他們了解聖經,是很快樂的事。
我真的覺得,幫助別人了解聖經是很快樂的事。
我有機會教一個越南女子聖經,以前她總是愁容滿面,常常哭泣。現在她對人生有很積極的看法,很喜歡跟會眾裡的人來往。
我和雪儀都找到了更燦爛的人生。雖然在演藝界的生活多彩多姿,也曾經帶給我們名和利,但幫助人認識耶和華上帝,為他增添光彩,讓我們更加心滿意足。耶穌說:「施與比接受更快樂。」我們親身體驗到這句話的真諦。(使徒行傳20:3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