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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智的人會聽從自己良心的提醒

聖經的觀點

墮胎

墮胎

全世界每年有成千上萬的胎兒被人蓄意打掉,總數比一些國家的人口還多。

個人決定還是倫理道德問題?

有些人說

 

有些人覺得墮胎有很多正當理由,比如經濟困難、情感問題、前途受影響、不想做單身媽媽等。另一些人則認為,懷孕的婦女有責任保護腹中的胎兒,所以墮胎就是違背了倫理道德。

聖經怎麼說

 

在耶和華上帝眼中,人的生命是神聖的。(創世記9:6;詩篇36:9)那胎兒的生命呢?上帝為胎兒的孕育設計了子宮這個「避風港」,可見胎兒的生命也是神聖的。聖經執筆者寫道:「我在母親腹中,你就一直覆庇我……我還是胚胎的時候,你的眼睛就看見我了。我身上未有一處成形,我百體受造的日子都已經記在你的冊上了。」(詩篇139:13,16

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,反映出上帝怎樣看待胎兒的生命。律法規定,如果有人傷到了孕婦,導致胎兒死去,那個人就要為胎兒償命。(出埃及記21:22,23)當然,審判官也會考慮犯過者的動機和當時的情況。(民數記35:22-24,31)此外,上帝賦予人的良心也反映出他對胎兒生命的看法,為什麼這樣說呢?

人人生來都有良心。如果一個女子聽從良心的提醒,尊重胎兒的生命而不墮胎,她就會十分坦然。 a相反,如果她不理會良心的提醒而去墮胎,她就會良心不安,飽受煎熬。(羅馬書2:14,15)研究表明,墮過胎的女性更容易焦慮和抑鬱。

如果養育孩子看來負擔太重,特別是在意外懷孕的情況下,該怎麼辦呢?請放心,對於忠貞服從上帝誡命的人,上帝絕不會離棄。聖經保證:「忠貞的人,你對他忠貞;純全的人,你對他純全。」(詩篇18:25詩篇37:28也提到:「耶和華喜愛公正,不離棄他的忠貞子民。」

「良心和他們一同作證,他們就自我省察,或是指控自己有罪,或是裁定自己無罪。」——羅馬書2:15

如果你墮過胎,該怎麼辦?

有些人說

 

露絲 b是一個單身媽媽,她說:「我已經有了三個孩子,再生一個根本照顧不了,只好墮胎。但後來我很自責。」這是不是說,她犯的罪非常嚴重,無法得到上帝的寬恕呢?

聖經怎麼說

 

耶穌說:「我來不是要召義人,而是要召罪人悔改。」(路加福音5:32)他的話表明,犯下嚴重過錯的人,只要衷心悔改並請求上帝原諒,就能得到寬恕。(以賽亞書1:18詩篇51:17也說:「上帝啊,破碎傷痛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

上帝不僅寬恕悔改的人,還會讓他再次享有清白的良心。腓立比書4:6,7說:「只要凡事藉著禱告和懇切祈求,連同感謝,把你們所請求的告訴上帝。這樣,上帝就必賜你們平安,超越人所能理解的……可以守護你們的內心和頭腦。」 c露絲學習聖經後,向上帝禱告傾吐心聲,重新獲得了內心安寧。她深刻地體會到耶和華是「真正寬恕人」的上帝。(詩篇130:4

「[上帝]沒有按我們的罪孽處置我們,也沒有照我們的罪過施行報應。」——詩篇103:10

a 母親或胎兒有潛在的 健康風險並不是墮胎的正當理由。如果分娩時發生危險,只能保全母親或孩子一方的生命,夫婦就必須自行做出決定。實際上,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,這種情況在很多地區極為罕見。

b 化名。

c 復活的希望也有助於人重拾內心的平靜。請參看《守望台》2009年4月15日刊的〈讀者來函〉,這篇文章討論死去的胎兒能否復活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