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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聖經值得相信

2.執筆者誠實坦率

2.執筆者誠實坦率

為人誠實是取信於人的先決條件。一個人假如在誠信方面有好名聲,你會放心信任他,相反,假如他曾騙過你,就算只有一次,你也很可能不再相信他了。

聖經的執筆者都是誠實的人,他們坦白率直地寫下聖經。由於他們為人坦率,他們的筆下的文字清楚顯示出他們所寫的都是事實。

公開自己的過失和弱點

聖經的執筆者坦率地承認自己的過失和弱點。其中一個聖經執筆者摩西曾說,他犯了一個令自己終生遺憾的錯誤。(民數記20:7-13)另一個執筆者亞薩表示,他曾經妒羨惡人可以養尊處優,長享福樂。(詩篇73:1-14)而執筆者約拿,則說自己怎樣不服從上帝。當上帝以慈悲對待悔改的罪人時,他起初確曾埋怨過上帝。(約拿書1:1-3;3:10;4:1-3)執筆者馬太坦白地記下,他在耶穌被捕的那一晚,曾撇下耶穌不管逃跑了。(馬太福音26:56

希伯來文聖經(舊約)的執筆者,也忠實地記錄本族人民如何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向上帝發怨言、反抗上帝等惡行。(歷代志下36:15,16)這些執筆者在描述這些事時,並沒有袒護任何人,甚至連自己本國的君王也不例外。(以西結書34:1-10)在希臘文聖經(新約)裡,使徒所寫的書信也跟希伯來文聖經的執筆者一樣,十分坦率,他們描述了公元1世紀基督徒所經歷的難題,不論是會眾的還是個別基督徒的,有的甚至還是基督徒會眾裡負有重責的人。(哥林多前書1:10-13;提摩太後書2:16-18;4:10

聖經的執筆者,例如約拿,坦白地記下自己的過失

沒有隱瞞事實

聖經執筆者沒有試圖隱瞞一些一般人可能視為不光彩的事。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坦白承認他們並不受當時的人歡迎,他們被人視為愚笨、卑賤的人。(哥林多前書1:26-29)這些執筆者在聖經裡指出,耶穌的使徒被人視為「沒有學問的普通人」。(使徒行傳4:13

福音書的執筆者沒有歪曲事實,讓耶穌看起來像個受歡迎的名人。相反,他們如實地報導耶穌出身寒微,他來自於一個勞工家庭。耶穌沒有進過什麼高等學府;而大部分聽過他講道的人,都拒絕接受他所傳講的信息。(馬太福音27:25;路加福音2:4-7;約翰福音7:15

由以上的資料我們可以清楚看出,聖經提供了大量證據,證明這本書是由誠實的執筆者所寫的。他們真誠的態度能取信於你嗎?